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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承担债务后不能向分公司追偿。 根据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
债务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追偿只能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取得。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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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因职务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害的,应当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员工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单位对外赔偿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进行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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