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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征地补偿款应是村民个人所有财产,应给村民的部分,应当发到村民个人手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
乡镇无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乡镇扣押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予以同意,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私自扣押属于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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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政府没有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 2、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3、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1、如果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安置被征地农民,才有权留用安置补助费。但是征地补偿费是专款专用的,乡镇人民政府无权截留的。 2、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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