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该程序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重大、...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时适用的特殊程序。这些程序与通常的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应。 1. 选民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审中止审理不会继续开庭,只有中止审理情形消失后就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示是否参加诉讼(2)一方当事人失去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尚未确定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止,权利义务承担者尚未确定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审判中有以下情况之一,案件长期不能继续审判的,可以中止审判:(1)被告人患重病,不能出庭的;(2)被告人逃跑的;(3)自诉人患重病,不能出庭,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不服第一判决上诉后三个月内开庭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开庭前准备阶段。准备事项主要有: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告。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原被告发言后再发言。5.合议庭评议阶段。6.公开宣判阶段。7.闭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