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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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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新农村建设是农民自己的事,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都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现在,许多地方所谓的新农村建设,都是政府及一些干部搞的,这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搞的,其实并非法律上的新农村建设。这种建设,有些部门及个人是牟利的。3、这种违法的新农村建设的拆迁,如果农民不反对拆迁,则补偿安置标准问题,最低应该是这样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确定补偿价格,如果宅基地不作补偿,则应另行安置宅基地,同时,还要对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补偿,给予一定数额的过渡补助,等。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证件肯定不赔偿,宅基地是政府给的,也谈不上赔偿,不过政府让群众失去了家,他们应该负责为群众安排新家。国家的建房标准和群众盖房是有一定差距的,政府统一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政策,例如抗震级别越高越好,最低也得5、6级,群众自己盖房可不搭理这个事。新农村建设和赔偿是矛盾的,有赔偿就不是新农村建设,这样就用不着借用词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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