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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门敲诈勒索辩护词题头应该尊称审判长和审判员,然后写明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且将指派特定的律师进行辩护,而辩护的内容就应该结合当事人所...
不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强索财物的目的不违法,被告人就不具有敲诈勒索的犯罪故意,即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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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强索财物的目的不违法,被告人就不具有敲诈勒索的犯罪故意,即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的写法: 1、首部要写明标题; 2、正写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辩护发言的根据以及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意见; 3、具体写明辩护事由和法律依据,必要时一定要出示相应证据; 4、注明辩护人的签字、法院以及具体日期等。
尊敬的审判长:XX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得到同意,派本律师担任她的一审辩护人,今天出庭参加诉讼。会见张某,阅读文件资料。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天法庭调查的结果,本律师对张某犯恐吓罪没有异议,现就张某的量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在法庭合同时作为参考:1、受害者李某对张某侵害的事实成立。关于本案的事实,本辩护人同意张某对受害者构成对张某侵权的辩护意见,不怎么说。这个事实由受害人李某本人于2008年11月2日的陈述(详见第五卷55页).浩某的供述(详见第二卷15页).江某2008年11月3日的供述(详见第三卷24、25页).王某在2008年11月3日的供述(详见第四卷26页),张某的于2008年11月2日的供述(详见第一卷4、5页)相互印证,足以证实。二、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张某被侵权后,浩某.江某.王某对受害者李某采取暴力行为,索取2万元。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客观实施暴力行为,构成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但是,本案的事实也表明,敲诈的金额达到了2万元,但是由于受害者李某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立即解决了事件,张某的敲诈行为没有实现,受害者李某没有交付2万元。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执行犯罪,除了犯罪分子的意志以外的原因失败的是犯罪未遂。因此,张某的行为是敲诈罪的未遂犯。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轻或减轻处罚。三.张某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1、本案中,张某等人对受害者造成轻伤,张某家在偏远农村,上有年老多病的父母,下有3个孩子,其中2个未成年,家庭生活困难,但其亲属仍欠债,筹集1万元,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2、张某被刑事拘留。逮捕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科学调查,深深告白自己不合理的行为,希望得到广泛的处理。无论是在公安调查阶段,还是在检察官的起诉和法院的审理阶段,如实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悔改的表现都很明显。张某已经没有人身隐患,对社会也没有危害性。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张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74条.第23条的规定,属于未遂犯,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张某也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也为了给张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以上辩护意见,请审判长予以考虑。辩护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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