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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经修订后公布施行。 一、法条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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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查结论,行政复议决定的内容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形式表现出来。(1)行政复议决定种类:①决定维持②决定限期履行③决定撤销决定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2)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据: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就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行政复议决定书【法律文书】查找(4)行政复议决定的送达: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服征收决定行政复议期限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来说,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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