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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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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医院主张权利,可先以小标的诉请提起诉讼,尔后向受诉法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交3000元鉴定费(各地鉴定费金额也会有所区别的)(在实践中,一般院方会首先向法院申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也由院方先预付)。再根据鉴定结论(主要参考鉴定结论内容:1、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等级;2、院方的责任程度)再确定你的诉讼金额,并准备相关证据。 以上是医疗纠纷常规操作方法。在提起诉讼后,患方(原告)也可以病案不真实等理由,在做鉴定阶段提出拒绝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要找到确凿的证据和合理理由)。尔后患方向法院申请做医疗损害与医疗行为因果关系鉴定和损害结果司法鉴定,以此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依据,再向医院主张权利。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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