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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又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
对于履行合同催告期多长时间,法律对这方面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规定“催告的合理期限”,该合理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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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而发的,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期限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效前下发,留下足够时间(对处罚决定机关而言)。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执行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取罚款外,不得自行收取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到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二、事后不当场收缴难以执行的。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确实很难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停或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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