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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
员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单位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协议,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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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与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工成果的享有者,应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因员工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 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其他。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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