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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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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据上面写的是购车预付款,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至于订金是否能转化为定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部分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提车则买方不退还订金的内容,该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可以视为对不提车行为所提供的担保,汽车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但是要注意,这里的收据上面写的是“订金”而不是预付款。
没有收据合同,有转账记录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贷款关系,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收据也是贷款凭证,可以证明贷款关系的真实存在,但仅凭转账记录很难证明贷款关系。 通过法律途径讨债应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诉讼期限为三年,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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