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法》第290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302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死亡需要承担相对应的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导致了第三人死亡明显已经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跳车避险不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的行为,司机避险跳车导致交通事故不成立紧急避险,而是交通肇事行为,因而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5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