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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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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阶段你和汪某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你们双方当事人应该全面履行该和解协议。如果汪某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二百零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来判决的执行。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你在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时,应该扣除汪某已经履行的2万元,而申请法院执行剩余的8.5万元。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诚实信用的按照和解协议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应当扣除。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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