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补偿和你是否坚定无关,补偿是凭依据,是要鉴定的。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报工伤步骤...
你们还没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你们的个人财产,结婚期间产生的债务还是需要你们夫妻两个人共同承担。所以在分居的期间债务还是两个人共有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第二类:新就业无房职工《办法》规定,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此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5哈尔滨公租房申请《办法》规定,哈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按照规定,哈市新就业无房职工也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但应当符合哈尔滨申请公租房标准汇总下列条件;(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哈市外来务工人员有申请公租房资格,申请公租房配租资格:第一类。第三类:外来务工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二)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居民,也可单独申请:(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二)在本市家庭收入。其中,包括六类人群;(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般规划先行,你可以去查询一下5年内的规划,拆迁一般都是先规划,如果你们那建设一个大项目,那就会拆迁,但是拆迁一般都不会先公示,因为拆迁的时候产权什么的都停止办理,就是防止有人提前在你们那大修大盖,这无疑给你们的拆迁加大难度,.一般根据房子的使用年限或是等到这座城市经济发展比较快.做城市规划.房子的产权有些年头拆迁的可能性就大,其他的谁都不能给你准确答复。
根据《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54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