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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不能随意克扣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
劳务派遣单位不会暗扣工资,克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除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代扣工资:为劳动者代缴社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判决书的规定代扣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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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职工工作失误对单位造成损失可扣发工资,但必须按上述规定扣发,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劳动工资争议不是劳动争议。劳于劳动工资的争议是由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也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于劳动关系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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