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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定劳动合同时候的单位不一样,劳务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合同,而合同制人员签定合同是直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在工资、福利及待遇方...
第三方劳务派遣其实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国家承认合法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法定的事项外,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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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工作不是跟正式合同一样的。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的不同: (一)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
我的感觉是并不是你的单位要和你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是他们在做你们的工作,让你们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管是几个合同,你们应该弄清楚合同的主体是谁。劳务合同有三方当事人,即你,劳务输出单位,也叫用人单位和你将来要实际上班的单位,也叫用工单位。至于合同的内容,你感觉公平就可以了,和份数无关。而法律上认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劳务输出单位和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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