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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的回答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户口管理,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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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五十一条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 其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出台争得,对投资者、购房者或者“引进人才”等外地人给予的优惠待遇拥有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 最早的蓝印户口大致出现在1992年左右,最初以中小城市居多1994年之后,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也开始办理蓝印户口在许多地方,蓝印户口成为商品房的推销手段之一 2000年之后,蓝印户口在各地逐步被叫停,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蓝印户口是指对在本市投资、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本市单位聘用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蓝印户口不适用于境外人士 持蓝印户口者,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等方面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须进行年检,不符合年检的,公安局给予注销而蓝印户口在转为常住户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户口并不注销 因投资或者购房取得蓝印户口3年以上、或者因被单位聘用取得蓝印户口5年以上,且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常住户口经批准取得常住户口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费 最早的蓝印户口大致出现在1992年左右,最初以中小城市居多1994年之后,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也开始办理蓝印户口在许多地方,蓝印户口成为商品房的推销手段之一 2000年之后,蓝印户口在各地逐步被叫停,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一)有效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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