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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收养关系对分割财产有影响,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无权分割养父母的财产。养父母的财产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只要其没有死亡永远都是个人的,其他...
问: 我出生于1966年,1993年从襄阳北路动迁至浦北路一室半户,1995年结婚,婚后由于种种原因住在妻子家中,后父亲抱怨对他关心过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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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另因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则双方可能存在家庭共同财产,如收养关系解除,双方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分割,按份共有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看出资等情况分割。
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养子女依法取得的应由其个人享有的财产应允许养子女保留。 如果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则双方可能存在家庭共同财产,如收养关系解除,双方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1)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 (2)共同共有看出资等情况分割。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 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 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一般讲得是成年子女和养父母解除关系后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成年子女在成年后,对家庭生活有一定的贡献,因此,可以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没有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无法要求分割。具体内容请看110ask.com小编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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