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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复议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根据环境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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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为您回答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时效(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申请审查期限: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延长行政复议审查期限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制作《延长行政复议审查期限通知书》,载明延期的主要理由及期限,送达当事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和停产停业处罚,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消防部门申请举行听证;消防大队罚款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天之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吕丽委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1298弄156号 电话: 被申请人: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207号 法定代表人:徐界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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