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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最低一级的法院称为基层人民法院。 2.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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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琼海市法院、万宁市法院、五指山市法院、文昌市法院、定安县法院、屯昌县法院、澄迈县法院、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10个基层人民法院。一般每个地级市都有自己的中级人民法院,上述的10个基层院都是县级市,由同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就叫做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似的,还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建院,现有干警500余人,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干警人数最多的中级法院之一。建院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20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历史发展机遇,锐意进取,公正司法,共审判各类案件20余万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980多亿元,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更加快速,每年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以两成的幅度递增。受理案件数量超过2万件。
我国普通法院分为四级。分别是:1、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2、高级法院: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级最高审判机构,依法行使审判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人大、省人大常委负责报工作。3、中级法院: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次,其上级是高级人民法院,配置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立区的市、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4、基层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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