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调解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
调解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调解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由于自己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之前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主持下,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诉讼外调解活动。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争议怎么办第60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据此,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书面向交管部门申请调解。该规定第64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解决方式如下: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