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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必须由人民法院根据职权取得的文件资料;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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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涉及身份关系的;(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诉讼;(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五)涉及依照职权增加当事人、暂停诉讼、终止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我国法院的自然责任,因此涉及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法院应当主动收集证据。需要注意的是,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相比,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删除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规定,这突出了法院的中立性。由于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考虑,我国民事诉法规定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允许自我承认,这就需要法院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因此,法院不仅需要对公共利益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益,而且需要给予法院进行调查和收集从上面可以看出,中国对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收集的证据持谨慎态度。本条没有底部条款,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况,法院不能根据职权进行调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包括:(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参考;(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可以在证据期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及范围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见: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涉及身份关系的;(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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