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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下两种情况: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如果到期了,是不应该去辞退员工的,即使是要辞退员工,也应该有正当的理由,并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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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不,要顺延。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感染预防管理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分别顺延到员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我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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