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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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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特征: (1)债权性; (2)股权性; (3)可转换性。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有下列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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