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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出资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协议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并且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可以以公司名义进行起诉。...
1、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就其通过正式股东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 2、只有公司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在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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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既以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如果因为债务人恶意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1、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就其通过正式股东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 2、只有公司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在赢利的情况下直接要求分红,在亏损的情况下直接承担亏损。具体到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只是公司股份的部分实际出资人,可以称为“股名股东”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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