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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并且当事人也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 2、当事人的户口就可以在不改变...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迁入地的户主及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迁入“非农业”户口(如购房入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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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想把户口迁移回父母所在地是不行的.原因是凡农业户籍,其在其所在的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有资格参与分配一份承包地,并有可能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权,你已经将户籍迁移出去,脱离了该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再将户籍迁移回去,显然要和当地的农民抢饭吃,并且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30年不变"的政策,也没有土体给你分配,所以,一旦接受将你的户籍迁移回去,将引发一系列矛盾.鉴于此现实,当地派出所不会给你办理。你最好找当地派出所的熟人,看能不能通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如果当事人此前是“非农业户口”的,是不能转变户口性质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具体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可以从农村迁出,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达到退休年龄且原籍为农村的,因故转出的,可转回农业户口; 2、大学生将户口迁回原籍; 三、已经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并在农村拥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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