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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等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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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住房申请材料: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供产权单位证明;(5)1983年12月17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7)1999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1997年1月1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8、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人必须年满40周岁;第二,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人至少连续吃低保6个月以上;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让你们估那么多的收入就是说明你们的收入少,只要你们证明,你们的没人收入少于770应该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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