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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踪五年妻子能起诉离婚,如果丈夫失踪下落不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判决准予离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
向这么不负责任的人,没资格做母亲。你可以到你们居住地起诉离婚,在审理过程中,你可能要用一点技巧,经公告送达后,可以把婚姻关系解除了,但孩子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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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说,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据此,如果您丈夫离家2年不知去向,你起诉提出离婚,经过法院公告查寻,查不到下落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民事诉讼法168条规定,公告期为3个月
广西来宾市女孩韦某与上林县青年蒙某6年前携手走进了婚姻的圣殿,可结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半年就各自出去打工,后来,丈夫蒙某玩起了“失踪”,三年半过后,妻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自己与丈夫离婚。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告韦某与被告蒙某离婚。 2002年8月5日,现年30岁的韦某与蒙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未生育。从2003年起,夫妻俩人分别外出打工,因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双方发生矛盾。后来,蒙某自2005年元月23日起再也不与韦某来往,并下落不明,俩人分居至今,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韦某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自己与丈夫离婚。 庭审中,韦某承认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也无任何债权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蒙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已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原告提交的证据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及证言真实有效。原、被告婚后不久,原、被告即外出打工,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短,故未能培养起夫妻感情;更甚的是,原、被告从2005年元月份起已分居生活至今,双方互不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因此,双方感情的确已完全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广西来宾市女孩韦某与上林县青年蒙某6年前携手走进了婚姻的圣殿,可结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半年就各自出去打工,后来,丈夫蒙某玩起了“失踪”,三年半过后,妻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自己与丈夫离婚。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告韦某与被告蒙某离婚。 2002年8月5日,现年30岁的韦某与蒙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未生育。从2003年起,夫妻俩人分别外出打工,因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双方发生矛盾。后来,蒙某自2005年元月23日起再也不与韦某来往,并下落不明,俩人分居至今,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韦某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自己与丈夫离婚。 庭审中,韦某承认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也无任何债权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蒙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已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原告提交的证据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及证言真实有效。原、被告婚后不久,原、被告即外出打工,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短,故未能培养起夫妻感情;更甚的是,原、被告从2005年元月份起已分居生活至今,双方互不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因此,双方感情的确已完全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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