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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害名誉权:(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
构成侵害名誉权:(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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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害名誉权:(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3)受害人是否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4)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侵权的标准:(1)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2)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3)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侵害名誉权”,应该区分公众人物和普通百姓。作为公众人物,必须要接受舆论、媒体更加严厉苛刻的监督。从法律上讲,每个人都有名誉权,但在法律解释上,必须做出严格区分。区分的结果,一定是更加严格地限制公众人物用名誉权的方式提起诉讼。普通百姓,才是名誉权的重点保护对象。
我认为不构成侵权,报纸上刊登的时候也是充分考虑到是否构成侵权所以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手段。新闻报道只要没有歪曲事实,仅仅就事情本身发表言论,是不够侵权的。八、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 侵权? 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 处理: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 他人名誉权。 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 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九、问: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 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 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或者特定人的特定 事实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 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者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 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 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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