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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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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以上关于公司倒闭赔偿金怎么算的回答
《破产法》于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二)破产人所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根据本条规定,应当列入第一顺序清偿的除了工资、医疗、伤残补助费用等外,主要是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公司没有业务以致没有按期年检,只会吊销经营许可证,只要不去注销,一直还会在。 2、你与公司的关系:如果你一直呆在公司,是否一直有工资领?如果没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既然公司现在只有你一人,创造一些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东西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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