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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发现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后,可以选择直接向相关行政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直接向经营者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行政执法部...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接受消费者投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投诉人(二)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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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明确的被诉方;(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下列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3)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理侵害超过一年的;(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315曝光平台进行消费者维权投诉。双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提请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移交指定机构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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