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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若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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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公司而言是强制性的义务,无论是公司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履行。 3、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 4、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应当补缴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并罚款。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查科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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