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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个问题:应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首先适用国家的法律,但我们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允许有这样的特别的变通规定。具体到本案,应该是由当地劳动部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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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知道少数民族有死刑吗,可以看看: 会不会判死刑与杀人犯是否是少数民族无关,犯故意杀人的,要看犯罪情节轻或重而论定,可能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少数民族杀人可免死刑。但犯罪的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根据《刑法》第251条的规定,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即多次或多人侵权,手段恶劣,造成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应立案追究。
三类犯罪,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减刑;否则,不会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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