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你这种情况属于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你可以找婚姻登记部门解决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结婚登记的效力问题。但是,法律规定婚姻行为不得代理,而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办理,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系完全自愿地结为夫妻的,因此只要查明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并完成了结婚的形式要件,其结婚登记中的瑕疵是不足以影响婚姻的效力的。鉴于你目前的情况,建议你与对对方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行政处罚决定的缺陷可以纠正,但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纠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处罚机关对行为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文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纠错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于如何纠错,《行政处罚法》没有具体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也没有具体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