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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
城中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按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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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复耕补偿标准:(1)农民完全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后,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建设的补偿标准:1。原农村住房及其结构及附件的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标准,农民退出原宅基地面积减去申请新建宅基地面积后,按1、2万元/亩实际腾出宅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3、根据农民退出原宅基地面积减去申请新建宅基地面积后,节约用地奖励补贴(购房补贴)按1、补贴按8万元/亩标准计算。(二)普通宅基地复耕补偿标准:1。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及附件补偿按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按照我区同期征地补偿标准和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含宅基地附属用地,下同)给予一次性补偿;3、购房补贴按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计算.计算补贴8万元/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村民的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的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其他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障制定。
土地性质不同,房屋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自然也有所区别。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此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在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程序中,我们要区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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