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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价格评价收费、土地价格评价收费规范实施政府定价,其收费规范依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价收费缺乏300元的...
目前以下三种估价法,是得到较多认可的: 一是成本法,成本法就是测算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和折旧,将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减去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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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院收费标准房屋评估来说,根据国家计委、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标准是: ①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按5‰的费率计收; ②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1万以上至1000万的,按2.5‰的费率计收; ③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1万以上至2000万的,按1.5‰的费率计收; ④房地产价格总额在2001万以上至5000万的,按0.8‰的费率计收; ⑤房地产价格总额在5001万以上至8000万的,按0.4‰的费率计收; ⑥房地产价格总额在8001万以上至1亿的,按0.2‰的费率计收。
1、拆迁范围内房屋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下的,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评估收费标准为8元/平方米;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上(含100户)300户以下的,评估费收费标准为7元每平方米;房屋评估户数在300户以上(含300户)800户以下的6元每平方米;评估户数在800户以上(含800户)为5元每平方米;以上标准可视情况上下浮动20%。 2、房屋评估收费包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事业单位房屋确有特殊情况需另行评估的,收费标准由评估个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3、评估私房按独立产权证一证一户计算,直管产、单位自管产房屋按住房租赁证一证一户计算。
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房屋买卖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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