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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地区对期房转让的规定不同,我们以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为例,大致介绍期房转让程序的具体处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期房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和商品房竣工前转让预购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未付清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二、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已付清的,预购人应当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商品房。预购商品房转让的,预购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鉴于各地对期房转让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如果要办理期房转让,建议先了解期房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以便按照相应政策的具体规定办理。
由于不同地区对期房转让的规定不同,我们以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为例,大致介绍期房转让程序的具体处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期房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和商品房竣工前转让预购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未付清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二、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已付清的,预购人应当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商品房。预购商品房转让的,预购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鉴于各地对期房转让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如果要办理期房转让,建议先了解期房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以便按照相应政策的具体规定办理。
1、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2、拟订转让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第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 第四,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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