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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定损流程如下: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4、签...
车险定损流程如下: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4、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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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时,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以便依法索赔。车损险理赔流程如下:一是保护现场。尽快向最近的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二是配合现场调查定损。认真填写危险登记;如实提供相关文件;配合现场调查确定损失,确定保险责任;协商维修,保存维修发票。三、保险车辆索赔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事故通知书、保险单、交管部门证明书、责任认定书、非交通事故派出所或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各种费用发票、收据等。领取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批准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车险定损流程如下: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5、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 6、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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