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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但国家提倡婚前检查,现在有的个别地区就要求必须要婚检,否则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一下...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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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但每台在用锅炉当班应有一名持证的司炉工。 给你一个地方标准的锅炉人员配备要求,供你参考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DB32/1253-2009 5.2人员配备 5.2.1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5.2.1.1锅炉操作人员 5.2.1.1.1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a)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b)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c)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的,燃煤锅炉司炉不少于4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不少于3名,水处理不少于2名。 d)电站锅炉操作人员配备按《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执行。 5.2.1.1.2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为每台锅炉人数总和的70%以上。有机载热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热水锅炉配备。
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申请过户。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过户申请书。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没有符合上述过户条件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等在本市主要报纸刊登公告,公告3个月期满无异议的,提交具结书后可以申请过户。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该公有住房使用权。
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居住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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