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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解困房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在缴纳上述土地出让金后,另需补缴原政府给予的补贴资金。具体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多少比例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执...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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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但如果按原价出售房屋,出售人缴纳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出售的新购房人缴纳综合地价款。 根据相关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住满5年后,以市场价格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格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的,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负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1、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充金额=(同地区转让土地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价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单价)×经济适用住宅已经享受面积×50%2、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要补充的土地转让金根据转让时的转让和计划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价的差额全额补充3、附属住宅.阁楼需要补充金额=(同地区转让土地普通商品住宅的附属住宅.阁楼市场评价确认单价-原购买附属住宅.阁楼时的单价)×附属住宅.阁楼面积。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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