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餐厅有责任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未尽相应的义务造成他人受伤的,就算当事人没有就餐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游泳馆摔伤,责任应当游泳馆的所有人或者承包人承担。证人证言只要是真实的,法院都会采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这还要看摔倒的具体原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