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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风险投资失败,如果你拖欠债务,你必须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债务。如果不对外拖欠债...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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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根据工商局、金融办、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的通知》,相关企业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内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仅限于货币形式。股东和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实际收入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1、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2、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 (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 (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 (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 (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 (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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