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规定:“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病故军人的家属,按照规定的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该条所称的家属,指的是革命烈士、因公...
我国关于国家机关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最新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 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 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 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根据1981年6月22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印发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试样)的通知》(民[1981]优49号):“一次抚恤金发给家属的顺序: (一)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二)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三)即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发给谁,由其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定不通的,一次抚恤金,半数发给父母,半数发给配偶。 (四)没有父母、配偶的,按下顺序发给其他家属: (1)子女;(2)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岁的弟妹;(3)扶养工作人员长大的其他家属。 无上述亲属,不发”
不可以的,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4,824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