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规定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证债务的承担包括几种情形: (一)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二)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四)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