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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离婚判决生效后,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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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生效后,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宣告解除了,不需要执行。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书应当包括: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 ●执行标的以及您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申请执行书的时间。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如果离婚时法院不依法判决的,则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六个月后在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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