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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应当按照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如无约定,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结算暂行办法的主要目的是:1、黑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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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应以相关数据为基础。所以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数据都要逐一核对,力求数据完整,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是否完成应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工期、质量、建材价格、奖惩等规定应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为基础,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变更和隐蔽工程必须有相关资料支持才能进入结算。
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这个问题就在于结算单与甲方随意摊牌工资的问题,既然事前没有约定,那么就应由甲方来承担,这就是甲方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有违公平原则。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没有结算单的原因是什么?是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吗?工程验收了没有?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从工程款结算完毕之日起,拖欠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利率计息,也就是说,在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你不但可以主张工程款,还可以主张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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