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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单位没有足额给员工缴纳社...
如果是工人主动离职就没有补偿的。如果是公司不想要你了,而又拿不出合理的理由就需要给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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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相应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等。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工人主动离职就没有补偿的。如果是公司不想要你了,而又拿不出合理的理由就需要给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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