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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应当合理安排持有不动产的方式、种类和期限。以债权、、物权方式投资的不动产,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5年,且自投资协议...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不含自用性不动产),应当符合以下比例规定:(一)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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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不含自用性不动产),应当符合以下比例规定:(一)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二)投资单一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计划发行规模的50%,投资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不高于该产品发行规模的20%。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业务流程和风控机制,涵盖项目评审、投资决策、合规审查、投资操作、管理运营、资产估值、财务分析、风险监测等关键环节,形成风险识别、预警、控制和处置的全程管理体系,并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全面防范和管理不动产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二)以所投资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三)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四)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一级土地开发);(五)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除外),或者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已投资设立或者已控股房地产企业的,应当限期撤销或者转让退出;(六)运用、发债、回购、拆借等方式筹措的资金投资不动产,中国XX对发债另有规定的除外;(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投资比例;(八)和中国XX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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