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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犯罪发案数量居高不下,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
我国经济犯罪发案数量居高不下,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经济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影响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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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加强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或部门除了对财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外,还应进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操守的培训,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严以律己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其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强化监督力度。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强化会计机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会计监督制度,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堵塞漏洞。强化外部监督,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到位,对搞两本账、账外账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曝光,严肃查处。强化审计力度,做到内审与外审相结合、普遍审与专项审相结合,通过审计及时发现财会人员贪污贿赂犯罪隐患。 最后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要通过打击震慑犯罪,用打击来促进预防,做到打击一个、治理一方、教育一片。要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做好超前服务工作。针对案发单位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做好防范准备。要加强对本单位的现金、票据、银行印鉴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单位的财务制度,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就必然会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或减少会计人员的犯罪。
会计职务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会计常见的经济犯罪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会计职务犯罪的实质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破坏,虚假的会计信息,对税收征管、金融监管、股市场操作等市场经济管理的范畴产生误导,这样就会危害是社会经济秩序。甚至会引发经济危机,如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很大程度上就是虚假的会计繁荣信息假象导致人们的盲目乐观,丧失警惕。 (2)侵蚀了国家和单位利益。会计职务犯罪是经济犯罪,犯罪者的最初心理也是与利益息息相关的,在合适的土壤中,在畸形心理的引导下,使国家和单位大笔钱财被挥霍、被吞蚀,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单位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3)腐蚀了会计队伍。当会计作假成为理所当然,身在其中的会计人们就难于“出淤泥而不染”了,甚至出现了奇怪的“劣会计人驱逐良会计人”现象。有些在职的会计人不得不下岗,有些不做假账的人找不到工作等。
学说 (1)经济领域说。认为经济犯罪就是发生在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这种观点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有关。 (2)经济法规说。认为经济犯罪就是指一切违反中国经济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中国经济制度及公共财产关系,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3)主体行为方式说。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滥用经济交易所允许的经济活动方式,违犯所有直接与间接规定的经济活动的有关法规足以危害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与干扰经济生活秩序的行为。 (4)主观图利说。认为经济犯罪是以图利为目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妨碍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或社会管理秩序,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5)经济领域与犯罪客体混合说。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领域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实施侵害中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6)有学者认为,所谓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自身言行之便,非法侵害、侵占、接受、流转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腐败行为。 (7)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巨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进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类型 (一)基本罪名: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二)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必要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投机倒把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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