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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当然可以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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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违法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议内容违法属于决议无效情形,公司法未对股东提起决议无效诉讼的期限作出限制规定,因此,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 3、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符合该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股东应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可就股权收购事宜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一定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 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为目的,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因此,股东代表诉讼一般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 但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公司受损,部分股东受损,因此股东代表诉讼不一定损害公司利益。
要看具体行为是否触犯刑法。 一、并非一切损公肥私的行为都是犯罪:并非一切损公肥私的行为(包括损害国家利益)都是犯罪。简单理解“犯罪”,必须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方构成犯罪。其中,刑法体系还包括全国人大、最高检、最高院等国家级立法和政法机关的相关司法解释。 二、《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概念进行了基本的规定。例如,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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