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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7-34 3、35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0-15 2、...
聚众斗殴的追诉条件是: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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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7-34 3、35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0-15 2、15 5、174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的是,刑诉法第157条的规定指的是调查核实证据,具体指的是需要向法庭出示的证据必须要经过法庭的调查核实,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比如说对方提出的质疑等。具体还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7-343、35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0-152、155、174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的是,刑诉法第157条的规定指的是调查核实证据,具体指的是需要向法庭出示的证据必须要经过法庭的调查核实,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比如说对方提出的质疑等。具体还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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